语法: | font-size: <绝对大小> | <相对大小> | <长度> |
<百分比> |
---|---|
允许值: |
|
初始值: | medium |
适用于: | 所有对象 |
向下兼容: | 是 |
字体大小属性用作修改字体显示的大小。绝对长度(使用的单位为pt-像素和in-英寸) 需要谨慎地考虑到其适应不同浏览环境时的弱点。对于一个用户来说,绝对长度的字体很有可能会很大,或很小。
一些大小指定的定义如下:
H1 { font-size: large }
P { font-size: 12pt }
LI { font-size: 90% }
STRONG { font-size: larger }
网页制作者需要清楚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3.x 会错误地将em 和ex单位当作像素,这很可能会令到使用了这些单位的文本不可读。浏览器还会错误地将百分比值视为相对于选中部分的缺省字体大小,而不是上级元素的字体大小。这种做法像
H1 { font-size: 200% }
这是危险的,其大小将被视为IE的一级标题的缺省字体大小的两倍,而不是两倍于上级元素的字体大小。在这种情况中,BODY 通常会被视为上级元素,而且很可能定义一个medium的字体大小,然而,在IE中一级标题的缺省字体大小可能被认为是xx-large。
注意到了这些错误后,网页制作者在使用字体大小属性时,应该小心使用百分比的值,而且应该尽量避免使用em和ex这两个单位。
译文维护:Water Tang 和 Xianzhen Liang